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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大埤國小113學年度第一學期鐘點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

  • 發布單位:學務處

依據:

雲林縣政府113年10月16日府教特二字第1132451103號函辦理。

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進用資格及相關規定如下:
     一
進用資格:
     (一)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,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

    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。

(二)以具特教相關教學經驗者為佳。

教育訓練及考核: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接受雲林縣政府所規定之教育訓練及學校

    之定期考核。

甄選名額及工作時數:

甄選類別

工作時數

錄取名額

鐘點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

□每週13小時

  1. 週一、二、三、五(08:30~12:30)
  2. 週四(08:30~16:00)

正取一名,備取一名

 

聘任期限:自實際到職日起至民國114年1月20日止。

工作內容:

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,及學習、評量、生活輔導事宜。

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,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。

具備電腦文書檔案處理能力,需上網填寫服務日誌。

工作待遇:

113年1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83元;114年1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90元;。

報名事項:

公告時間、地點及方式:113年10月21日起公告於本校網站(網址:

http://www.dpps.ylc.edu.tw/)及雲林縣教育網。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寫。

報名日期:113年10月29日(星期二)11:00至11:30止。

報名手續:

(一)填寫甄選報名表乙份(請以正楷詳填各欄)。

(二)繳驗證件:

  1.證件正本驗畢發還,影本存留(A4格式)。

  2.國民身分證(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、出生年月日不符者不得報名)。

  3.畢業證明文件。

  4.應徵者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,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,而予錄取一經查 

    證屬實,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,如涉及刑責、由應徵者自行負責,應徵者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,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。

報名地點及方式:請於報名時間內洽大埤國小學務主任,請親自報名。

學校地址:雲林縣大埤鄉中正路23號,洽詢電話:(05)5912007轉11。

甄試事項:

甄試日期:113年10月29日(星期二)11:30起,逾時即放棄應考資格。

甄試地點:雲林縣大埤鄉大埤國小會議室

甄試方式:面試(儀容30%,工作經驗40%,專業背景30%),訪談特教理念及相關特

              殊教育工作經驗,甄試分數平均達80分以上方予以錄取。

玖、錄取事項:

一、錄取公告:113年10月29日(星期二)甄選工作完成後,於當日公告本校網站

    及雲林縣教育網。

錄取報到注意事項:

(一)正取人員接獲錄取後,應於113年10月30日(星期三)上午09:30前至本校報到,    

    熟悉工作環境,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權。

(二)如有正取人員放棄錄取或被取消錄取資格,由本校通知備取人員遞補。

(三)備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攜帶有關文件,到本校辦理報到,逾期取消遞補資格。

(四)錄取人員於報到後二週內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)

   ,如患有法定傳染病、慢性病、開放性肺結核者,均取消錄取資格。

(五)錄取者提供證件若有不實,無條件解聘,如涉及刑責並願負相關刑事責任暨

         放棄先訴抗辯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