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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大埤鄉大埤國民小學113年度校園安全維護臨時人員甄選簡章

  • 發布單位:總務處

雲林縣大埤鄉大埤國民小學113年度校園安全值勤人員甄選簡章

一、為維護校園安全,提供親師生安全的學習環境,擬聘校園安全值勤人員乙名,以提供更優質的學習環境。

二、應徵資格:

    1.性別、年齡不拘。

    2.具中華民國國籍(不得有雙重國籍、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報名),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
    3. 不得有「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」第四條規定情形出現:

(1)曾受僱於本校或他校,未經奉准擅自離職或因工作不力、操守不良等因素經解僱。

(2)曾犯內亂、外患、貪污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,尚未結案。

(3)犯第二款以外之罪,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,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。但受緩刑宣告者,不在此限。

(4)褫奪公權尚未復權。

(5)曾危害或滋擾,造成本校重大損害者。

(6)禁治產或有精神官能症者或患法定傳染性疾病者。

(7)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者。

  如有其中所列任何一項者,雖獲錄取,發現後仍將解約不予以僱用。

三、錄取名額:值勤人員正取1名,備取數名。

四、工作條件:

    1.本案係短期臨時性質之定期契約,期滿離職無資遣費及年終獎金。

    2.待遇及工作時間:

      (1)時薪:183元(依勞基法調整),

      (2)每日工作時間:上課日以5小時寒暑假以5小時為原則(工作時間由學校依需要

         排定)。另勞保、健保及勞退等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;勞保、健保及

         勞退等個人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從薪資扣除。

    3.僱用期間: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(預估)。(本經費用罄時應即無條件解除僱用關係;若服務期間表現不佳,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決議,即予以解僱)。

五、工作內容:

1.本校門禁之管制工作。

2.本校上下學時間之交通安全導護工作。

3.本校校園安全巡邏。

4.學校開關門及保全設定。

5.校園環境整理。

6.本校臨時交辦事項。

7.工作地點:大埤國小。

六、報名方式:

    1.符合資格有意應徵者,請填妥報名表,至本校網站或雲林縣政府教育網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身分證等影本),即日起開始報名至112年12月29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止(國定假日、例假日除外),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校總務處,採現場報名,郵寄或傳真報名不受理。

2.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辦理。

七、甄選時間及方式:

    1.112年12月29日(星期五)下午3時(至本校總務處報到,逾時視同棄權),請攜帶身份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。

    2.甄選方式:本校採面試徵選。依據口試評分表之總分,滿分100分,以各口試委員評分之加總平均70分(含)以上者為合格,平均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,總計各口試委員評分,依平均分數之高低依序錄取。當應試人員資格、條件、能力不符本校需求,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,並重新辦理甄選。

 

八、錄取公告及僱用方式:

1.錄取公告於本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,並以電話通知。

2.僱用期滿之人員得於期滿前一個月,考核其工作績效,作為再簽新約續僱之參考依據。   

九、簡章及報名表:請由雲林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自行下載。

十、注意事項

1.錄取人員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,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,予以註銷資格。

2.錄取人員不依規定報到者,視同棄權。

十一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