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調降為二級警戒,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,敬請配合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學務處

本縣教育場域開放指引如下:

()高中以下學校校園對外開放情形:

1、室外操場開放、室外人數不超過100人。

2、室外運動設施(包含遊戲器材、籃球場等)、室內運動場館"室內空間"行政區及教學區不開放

()高中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:

1、人數管制:室內20人、室外40人上限。

2、工作人員(教練、防護員)首次訓練前如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,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,且每3-7天定期快篩。

3、全程配戴口罩、固定人員(禁止跨校)、不開放住宿。

()高中以下暑期教學活動:

1、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,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,且每3-7天定期快篩。

2、開放靜態、校內、室內、固定座位(崗位)、固定成員之教學活動。

()幼兒園、托嬰中心(固定座位):

1、教師及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0%,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,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,且每3-7天定期快篩。

2、無窗、無法保持通風之室內空間(如地下室)不開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