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縣教育場域開放指引如下:
(一)高中以下學校校園對外開放情形:
1、室外操場開放、室外人數不超過100人。
2、室外運動設施(包含遊戲器材、籃球場等)、室內運動場館"室內空間"行政區及教學區不開放。
(二)高中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:
1、人數管制:室內20人、室外40人上限。
2、工作人員(教練、防護員)首次訓練前如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,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,且每3-7天定期快篩。
3、全程配戴口罩、固定人員(禁止跨校)、不開放住宿。
(三)高中以下暑期教學活動:
1、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,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,且每3-7天定期快篩。
2、開放靜態、校內、室內、固定座位(崗位)、固定成員之教學活動。
(四)幼兒園、托嬰中心(固定座位):
1、教師及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0%,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,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,且每3-7天定期快篩。
2、無窗、無法保持通風之室內空間(如地下室)不開放。